(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 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激励大众传媒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民众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版面和出版频率;科普网站和政府网站开设科技专栏、增加科普内容。办好《科学大众》、《江苏科技报》等科普报刊,进一步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开发和制作。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2.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类媒体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提高科技宣传报道人员的业务素质。推动科技社团、专家学者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以及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扩大市、县电视台《科普大篷车》栏目覆盖面,引导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品牌栏目。探索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和游戏软件。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出版一批有影响力的图文声像科普读物。
工作分工: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农委、文化厅、广电局、科协参与。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 强化科普场馆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科技馆等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推动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各级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到2015年底,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力争建有综合性、现代化和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场馆,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具有特色的科技馆。
2. 强化科技博物馆建设。科学规划科技博物馆的布局。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发挥自身优势,建设专业科技博物馆。有效利用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
3. 强化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到2015年底,建成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200个左右、省级科普教育基地500个左右,并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一批集防震、防火、交通等安全教育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推进县(市、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建成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强化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园等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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