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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4. 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建设。加强中小学尤其是苏北农村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等,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建设,鼓励支持现有科学教育网站进一步扩大科学教育信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科学教育资源开发。引导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培训,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教育培训基地。
  工作分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委、民防局、地震局、气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参与。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 繁荣科普创作。加大对科普创作扶持和奖励的力度,鼓励支持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创作和科普理论研究,促进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强化重大科普作品选题规划,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加强合作,打造一批质量上乘、影响广泛的精品力作。围绕工作主题,创作10套科普挂图、10本科普图书、10部科普影视作品、10部科普动漫作品,直接配送社区基层和公众。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作品,带动我省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把科普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
  2. 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不涉及保密的前提下,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使公民及时了解最新科学发现和科技创新成果。各级在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立项时,应增加相应的科普任务和内容,并在项目验收时做好科普效果评价,推动项目承担单位积极主动做好科普教育工作。鼓励支持科研人员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将科研成果向公众传播。
  3. 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校校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集成各类科普信息,建立省级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继续开展主题科普巡回展,并实现展品在科普场馆之间共享使用。开展“科技馆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苏北百乡行”等活动,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推动高校院所和企业科技平台对外开放,使之成为服务科普教育的重要载体。促进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览展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良好局面。加快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工作分工:省科协,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环保厅、农委、文化厅、卫生厅、广电局、安监局、民防局、地震局、气象局,中科院南京分院,省总工会,团省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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