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36号 2011年10月8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大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第4次公众科学素质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达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3个百分点,高于“十五”期末2.33个百分点。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科普资源开发共享力度不够大,社会化科普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高层次科普人才比较缺乏,科普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各地工作进展也不平衡,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既需要发挥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也有赖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只有广大群众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才能形成全社会各行各业竞相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才能为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提供深厚的社会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和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按照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要求,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关注民生,狠抓薄弱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环境条件,进一步加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力度,大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条件保障体系以及监测评估体系,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