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1〕10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建设,如期完成淮南队基地建设任务,根据省政府2011年第109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有军(市政府副市长)

  赵 干(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

  李 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怀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期中(市经信委主任)

  陈永多(市财政局局长)

  张建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胡海军(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分局局长)

  徐华兵(市环保局局长)

  范德喜(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徐 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 进(市林业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