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一是促进审批提速。对全市审批项目审批时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提速,对不需要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技术检验检测的简易审批项目推行即办制,授权窗口即收即办,不断提高即办件比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复杂审批项目,原则上尽量缩短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并实行超时默认制度,凡部门超过承诺时限无正当理由不作出审批行为的,视为默认审批,同时推行“补不过半”制,需补件处理的,部门必须在审批承诺时限前半段内作出处理。二是促进项目快速落地。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项目申报服务专窗,凡重点项目申报一律由专门窗口统一登记、全程督促、免费协办代办。对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三维对接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先办”的办法,窗口即收即办、办完即转,审批时限原则上在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提速一倍,即压缩50%予以办结。同时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成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协调组,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的前期辅导和行政指导。三是完善容缺预审和一条龙联审制。对绿色通道项目审批积极推行容缺预审,即项目审批的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各职能部门窗口先予受理审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对需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推行并联审批制,特别是对涉及项目落地的审批项目,从工商注册登记到发放施工许可建设,按照审批前后置内在关联性分成若干阶段,按照“牵头受理、同步启动、限时办结、强化督促”的运作办法实行一条龙联审,对拒绝参与或不接受牵头单位协调的单位,实行缺席默认。
五、整合电子政务资源。一是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做好与省级部门网上审批对接,继续完善推行面向公众的网上审批,特别是要大力推行面向企业的全程式网上审批,巩固完善市县乡三级网上审批联动。二是加快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及电子监察于一体的行政电子综合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时、无缝、全程监察,形成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行政电子网络体系,实现窗口与各部门、省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
六、精简文件和会议。一是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数量和规模,主题、内容、出席范围相近的会议,能合并的会原则上合并,能不开的会原则上不开,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次性传达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市委办、市政府办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利用市政务网积极推进会议预报制度。凡市委、市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二是精简文件。加强发文管理,严格控制文件的规格、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一定要短。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发布的不再印发文件,已印发的文件不得层层转发。充分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尽量减少文件印发数量。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文件,由部门印发或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不得对区县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文件,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要进一步规范文件、信息报送程序和范围,克服多头报送、乱发乱送现象。进一步改进文风,严格按规定行文,着力提高办文的质量、效率。各类文件应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全面梳理各类简报,规范报送要求、压缩报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