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夏季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会战先进县区的通报
(菏政字〔201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夏季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会战期间,各县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团结拼搏,全力推进,累计投入资金14853.04万元,共清淤疏浚田间沟渠、中小河道3161.49公里,埋设涵管41.831公里,完成土方3088.17万方,圆满完成了会战各项任务目标。根据《菏泽市防汛除涝工程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经综合考核,巨野县人民政府获2011年度全市夏季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会战考评成绩第一名,成武县、东明县人民政府并列第二名,郓城县、曹县人民政府并列第三名。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巨野县、成武县、东明县、郓城县、曹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分别对第一、二、三名给予20万、7.5万和5万元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