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各县区政府要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要组织建设集中居住社区和分散居住社区中心村的体育场地设施,建立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协、老年体协、健身站点等体育组织,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省农民运动会。开展特色体育县、乡镇创建和国家、省级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评选活动。
3.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重视培养少数民族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配合有关部门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
4.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把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锻炼情况纳入各类招生考试之中。加强县区体校建设,各县区至少建有一所独立办学的“三集中”或体教结合的体育学校。进一步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组织好全市中小学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等项目联赛,继续办好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并选拔优秀青少年运动员参加省以上竞技比赛。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新建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健身营地。促进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与学校体育教学和训练项目衔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5.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四级老年人体育协会,重视老年人体育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交流展示比赛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山东省老年人运动会。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
6.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在公共体育设施新建和改造中,统筹考虑残疾人健身特殊需求,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积极培训残疾人运动员和协助有关部门组队参加省残疾人运动会。
7.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各级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职工体育与社区体育互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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