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2)》。
  三、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
  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渠道。
  1.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等省、市地方注册的企业,按地方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要求的相关程序向地方申报。
  2.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企业可向各部门科技司(局)(以下简称部门)申报或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按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所列顺序装订,加盖公章后报送地方、部门。
  2.地方、部门报送推荐材料。
  对推荐项目电子数据和纸质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项目报送汇总表》各一份寄至指定地点。其中纸质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材料封页、项目总体评价意见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
  (五)注意事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