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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全套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七份,按照如下(一)-(三)的顺序装订成册。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三)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资料请采用胶装方式双面复印并从资料首页开始编写页码(否则不予受理);申请表封面及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及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计划项目,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只能选择其一;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3、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简洁、清晰、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等词语,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

  4、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单位积极准备,尽早申报。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18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201室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中衡信资产评估公司联系人:赵林、陈秋芳、关幼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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