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增强整体竞争能力
(一)实施“521”工程,培植大型流通企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发挥资本运作、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优势,以资产、品牌、管理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鼓励和引导业态相同、商圈相叠、实力相近的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十二五”期间,全市培育1家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2家过20亿元、10家过10亿元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二)加大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力度。全市每年重点调度30个商贸流通大项目,实施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适时召开重点项目联席协调会议,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逐一解决,促进商贸流通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运营、快发展。
(三)深化商贸流通业对外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零售企业和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销售管理中心,学习其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推动优势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置换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支持企业拓展营销网络,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贸易和物流网络体系,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优化商贸流通环境,提高调控保障水平
(一)营造诚信经营环境。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强化守信意识。引导行业协会等组织推行诚信创建标准,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深入持久地开展诚信商贸企业创建活动。
(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放心肉”、“放心菜”、“放心酒”管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商业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视和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品牌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三)完善“12312”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拓展“12312”服务内容,完善举报投诉受理、便民服务指导、政策业务咨询、交办反馈监督等功能,建设覆盖全市范围、全天候服务、快速反应的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依托大型商品零售企业,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体系建设,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应急调控反应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