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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承担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市革命老区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内设4个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本单位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政务督办、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内部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移民资金的计划、核算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负责扶贫移民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群团、妇女、工会及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移民规划安置科
  组织、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拟订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负责移民法规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和培训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在本市安置的三峡外迁移民的后续实施工作。
  (三)移民后期扶持科
  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和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的监管工作;拟订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规划,管理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库,制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信访接待、维稳工作;负责移民生产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工作。
  (四)扶贫规划开发科
  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编制扶贫开发规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负责全市扶贫项目计划、项目管理、统计监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扶贫区、水库淹没区、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指导扶贫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和项目的实施,承担市外机构或组织在遂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拟订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扶贫,联系市级扶贫社团组织。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事业编制13名。按正县级机构配备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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