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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遂府办发〔20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遂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09〕25号)精神,经市委6届5次常委会决定,撤销遂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移民工作办公室,组建遂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机构。
  一、职责调整
  将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市政府移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市外机构或组织在遂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三)拟订全市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的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五)拟订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七)负责三峡等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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