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建筑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徐建发【2011】13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
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23日-9月25日)。由各施工企业对本单位在建工地进行自查,并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9月26日-9月29日)。市局领导带队对市区在建工地进行督查(详见附件1)、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主管部门领导带队,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组织督查,督促整改。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各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三类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批及施工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类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燃气管网使用维护情况。
4、国庆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三、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庆期间保证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一是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二是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是要督促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重点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加强监控,并制定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督查,随时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状态,凡发现管理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二)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安排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