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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从10月初至年底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政府关于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的工作要求,利用3个月的时间,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基本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从明年元月份到3月底进入逐步规范阶段。全市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取得成效,各项工作机制运行步入良性循环,初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联合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以及部分大型企业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和日常调度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综合协调专项治理工作。

  2.强化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建立领导机构和联合执法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统筹做好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3.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初步安排660万元并据实核算,用于对目前全市运输煤炭、矸石、建材和渣土约1000辆符合改装条件的车辆补贴、GPS监控平台维护、各县区和责任部门年度完成任务的奖励以及“双治”巡查队伍办公经费等。各县、区也要列出配套资金,与市财政按1:1的比例,用于专项治理工作。

  4.运用科技手段。利用现有路面监控设施,并整合交通网络平台和数字城管平台以及其他智能平台开展治理工作,提升治理效率。抓好煤场、矸石场、混凝土搅拌场、石灰窑场等货物运输源头单位门前监控设施安装,并与市数字城管等系统联网。

  5.规范治理行为。按照全市治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一体化、一盘棋”的思路,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报告、调度例会、分管联系、督促检查、信息通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规程,开展人员培训,并指导各县区开展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各种行政许可,并按照招投标管理的相关程序,抓好车辆封闭改装和GPS系统采购安装公开招标工作。

  6.加强监督考核。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督促检查以外,从2011年11月份开始,将全市各责任单位落实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统一纳入数字城管考核系统,每月进行考核通报,并实施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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