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11〕108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联合开展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联合开展治理车辆
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维护城市道路和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提升城区空气质量,塑造“五彩淮南”新形象,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煤炭、矸石、建材及渣土等运输车辆抛洒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淮府秘〔2011〕142号)。为整合管理资源,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治抛”任务,结合贯彻落实《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全市“治抛”与治理车辆超载和无牌照运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巡查试点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11]95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把握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治理车辆抛洒与治理车辆超载和无牌照运输紧密结合起来,整合管理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具体措施,落实治理任务,切实解决因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造成的道路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问题,实现长效管理和标本兼治,促进全市大建设、大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抓好联合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关键是要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治理措施。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把联合开展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作为当前全市上下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着力从宣传动员和舆论导向上加以突破。
1.召开全市联合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动员大会。学习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市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进行工作。各县、区和各责任部门依据职责,分别开展动员或组织人员深入煤场、矸石场、建材加工场和施工工地等运输“源头”,以“上门”等服务方式,提出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