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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京绿园发〔2011〕3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公园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强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是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园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凡遇节假日,各区县均应组织开展公园风景名胜区行业督促检查,对绿化美化、园容卫生、园内设施、园区服务、游览秩序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游园准备、责任落实、环境布置、设施扩容、人员疏导、服务保障等工作,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同时,要协调和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整治和规范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商业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和商业欺诈、拉抢游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行为。对重点区域要反复检查,跟踪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安全无事故。各公园、风景名胜区要认真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把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举(承)办文化活动,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其中大型活动的举办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游客高峰时段分流(特别地段要设单行线,专人疏导)等工作。要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园区消防安全。特别是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落实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应急队伍。
  三、加强细节管理,确保服务高质量。要按照“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文化”的标准,做好公园风景名胜区环境整治,做到青枝绿叶、花团锦簇、园区整洁、设施完好;要组织好各类文化活动,营造热烈的节日气氛;同时要做好接待扩容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增设游人出入口,增加售检票人员,增加游人疏导力量,丰富节日商品供应。要不断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满足游客的合理需求,及时有效地处理好游客投诉,切实提高公园、风景名胜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协调联络,确保工作顺畅。为加强全市公园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期间的协调联系,在市园林绿化局成立北京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假日工作协调小组,市园林绿化局一名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园管理中心一名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园林绿化局公园风景区处、办公室、应急工作处、执法监察大队、信息中心、宣传中心负责同志和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主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绿化局公园风景区处(电话:010-84236212;传真:010-84236983;邮箱:gyfjqc@bjfb.gov.cn)。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也要强化区域内公园风景名胜区假日工作协调联系机制,做到工作到位、情况清楚、信息通畅、应急处置及时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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