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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宁波市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宁波市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1年10月28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杭州、宁波等7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4月换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设立宁波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市本级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工作。市选举工作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

  郭正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副主任:

  卓祥騋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施孝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陈安平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局长级)

  委 员:

  杨剑耀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主任

  刘晓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梅娟(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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