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优先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3.优先支持上海市政府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三、支持领域
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2)》。
四、不支持范围
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动、植物品种资源;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五、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材料的流程及要求
申报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单位,应按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组织好项目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申报工作。
1、项目电子数据申报流程
(1)注册:申报单位需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通过“申报中心”网站,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word格式)电子数据,经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打印申报表和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2、项目书面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②经审计部门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③可说明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