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负荷控制系统建设进度。市电力公司要按照渝办发〔2011〕162号文件要求,加快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建设,年内基本完成主城区重要公用线路负荷控制终端安装和改造,做到重要公用线路负荷监测率100%、工业负荷受控率100%。市三电办要督促检查建设进度。
(三)加强输配电设备运行维护。市电力公司要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管理,保证输配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各种事故抢修预案,对重要保电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加强运行监视、抢修和操作值班,组织红岩供电抢修队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七、强化落实电煤保障计划任务
电煤保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能投集团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思想准备。按照《关于全市电力电煤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1―78)调整的电煤供应计划,进一步强化综合调控,落实电煤供应工作计划,狠抓电煤储备,加大外购力度,确保今年电煤保质保量供应,并重点做好迎峰度冬的电煤保障,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电煤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一)市能投集团要充分发挥电煤供应主渠道作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挖掘潜力,提高产能,强化煤炭流向监控。在元旦、春节期间,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坚持生产,力争多产煤、多供煤,确保完成今年680万吨、明年一季度174万吨的电煤供应计划任务,充分体现国有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强化电煤供应计划的严肃性,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督促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同时充分利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导向作用,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确保完成今年730万吨、明年一季度187万吨的电煤供应任务。
(三)各火力发电厂要切实履行电煤采购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走出去”,按照发电计划需求,千方百计落实煤炭资源。进一步加大外购煤力度,在巩固川、黔等传统供煤区域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和扩大宁煤、陕煤入渝量,并形成新的稳定供煤区域,有效补充我市电煤供应缺口。
(四)各火力发电厂和市电煤储运集团要加强电煤储备,精心组织,抓提前、抓落实、争主动,确保今年11月30日各主力发电厂储煤达到200万吨、市级储煤达到100万吨,为迎峰度冬电力稳发满发奠定坚实基础,为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提供坚强的能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