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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四)电力用户要主动开展有序用电工作。要结合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安排生产,主动错峰用电和避峰用电,严格执行有序用电纪律,不得突破有序用电调控指标超计划用电。要积极配合支持负荷控制系统的安装、改造,主动开展负荷调控,接受负荷控制运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自觉维护装置的正常运行。严禁人为损坏负控终端装置。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应急保安电源、应急照明设施。

  (五)加强供用电信息沟通。市政府新闻办要会同市电保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把市委、市政府为保障电力供应所做的努力和客观存在的困难及时告知市民、企业,让全社会了解供用电形势,支持配合有序用电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电力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市电力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告知用户义务。

  五、继续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一)重点推进大型电机、风机、水泵的变频调速、无功补偿,以及商场、宾馆、酒店等大型建筑电梯、空调等设备节电改造。发电企业要积极实施主要系统和设备的节电改造,降低厂用电率。供电企业要采用先进输变电技术设备,降低输电、配电等环节的电力损耗。

  (二)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要按照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相关要求,大力开展节能空调、绿色照明、节能电机等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和审核工作,逐步形成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工业设备等高效节能产品推广体系。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节约用电,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减少大功率耗电设备使用,减少待机时间。加强城市照明节电管理。在电力供应紧张情况下,对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一律关停,只保障公共场所安全照明需要。加强公共场所空调节电管理,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外,其他所有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对大型商场、体育馆、会议中心、办公楼、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提倡停止营业或下班前提前30分钟关停空调。

  六、加强电网运行保障

  (一)加强配网供电能力建设。市电力公司对电力迎峰度夏反映出的配网供电能力不足的区域和线路进行清理,制定配网线路、设施改造计划并加快实施。对因变电站项目建设受阻,电源点不足而导致配网出现供电瓶颈的,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会同市电力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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