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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2.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应在网上填写并打印提供《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在申请表封面注明项目类型(常规、独联体、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在申请表内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当年执行的可行性。
  3. 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划分为党政干部项目、专业技术项目、企业管理项目三类。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①农林牧渔业、②制造业、③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④金融业、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⑥教育、⑦医疗卫生、⑧文化、体育和娱乐业、⑨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建设。
  4.项目申请表内专家评审栏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资深专家签署意见并提供专家的联系方式,并须在申请单位审核意见栏加盖省级业务主管厅局公章。
  5.各市须根据项目单位申报情况填写《2012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
  (二)审核类项目(自筹经费)申报。
  1.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划分为党政干部项目、专业技术项目、企业管理项目三类,申报时,请按照项目内容和人员构成情况准确分类,填写相应的《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并盖组团单位公章。
  2.经费来源分国内财政因公出国预算内经费、国外资助(全额、境外全额、部分)、专项经费等。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①农林牧渔业、②制造业、③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④金融业、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⑥教育、⑦医疗卫生、⑧文化、体育和娱乐业、⑨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建设。
  3.各市须根据项目单位申报情况填写《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已列入审批类计划申报的项目,若未获批准需列入审核类项目计划的,请在审批类项目计划汇总表备注中说明。
  4.严格控制审核类项目申报总量和派出规模。除省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外,原则上各市申报总人数不超过50人,省有关单位不超过25人。各市、各单位前一年度审核类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将作为审批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的参考。
  (三)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单个项目拟派国家(地区)仅限1个,人数须控制在25人以内,培训天数不少于21天(日、韩、新加坡等亚洲周边国家应不少于14天)。
  (四)对于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境)外培训渠道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1999〕4号)选择境外培训机构。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境外培训机构名单,可从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www.safea.gov.cn查阅。经批准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训机构。中长期项目,原则上应选择国(境)外大学作为培训承办方。
  (五)各市、省有关单位须于2011年11月10日之前将2012年度审批类及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各市还需填写相关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外国专家局,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箱:pxjhsb@163.com)。对未按申报要求申报的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通过江苏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网站http://jiangsu.caiep.org下载。
  省外国专家局联系电话:(025)83236025 83236180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
  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
  1.2012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
  2.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企业管理)
  3.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
  市:                                           2011年  月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组团单位

项目人数

培训天数

拟派国家

(地区)

境外培训

机 构

机构编号

申请资助

比 例

是否

双跨

项目类别

行业类别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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