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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同时,注重在税务干部中加强与培养职业道德、增强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增强税务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5.抓好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税务总局对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普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纳税服务处、教育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国税系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办公室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也要相应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做好税务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以考促学。加强学法用法的绩效评估,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各级税收法制宣传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税收法制、政策管理、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部门职能作用,广泛调动基层办税服务人员、税收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做好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建立税收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实税收普法的力量。

  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根据工作需求,制定预算计划,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阵地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宣传的“三同步”机制,即需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酝酿、同步印发、同步宣传,牢牢把握税收宣传的主动权。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抓好每年四月“全国税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税法宣传,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扩大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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