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针对群众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和纳税服务需求,将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区别对象,注重实效。把握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区别对象、分类施教,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的机制、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用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税收法治观念,弘扬税收法治精神。
二、对象和任务
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省国税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税务系统内部各级各类人员,负有学习宣传各种通用法律法规以及税法的任务。
(一)切实加强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全省国税系统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要按照税务总局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宣传税收的性质和职能作用。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宣传税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识。
2.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深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意义和作用,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广泛宣传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关联密切的税收政策法规,促进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加强新出台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使纳税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税收政策制定或调整的目的、意义和背景。做好面对各类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解疑释惑,帮助纳税人正确地理解税法、遵守税法。
3.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增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