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要充分发挥“金土地工程”在我市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载体和抓手作用,着力采取措施加以推进。要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论证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储备工作,为深入推进“金土地工程”项目提供依据。鼓励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和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同步申报,同步实施,鼓励整合其他涉农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成片,整体推进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金土地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监理制、审计制和廉政建设制度。要严格项目验收,在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报告基础上,充分运用四川省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实行补充耕地按等级折算,确保“金土地工程”实施质量。
(二)积极探索项目实施方式改革
各区县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项目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实施方式改革试点,探索通过以奖代补或定额补助的方式,依据评审核定标准和招投标中标价格平均水平,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将农民可以承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田间道路建设等工程直接交给项目区农民群众自行组织实施。其余工程要严格依法按照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按照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的要求,积极拓展项目实施内涵,科学合理安排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和环境条件有利的工程建设内容。要注重土壤肥力建设,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强工程管护和后期利用,确保工程效益。要把项目后期管护费、地力培肥费和调地费纳入项目经费预算,并采取定额补助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工程管护的村、组及承包地农民,包干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着力推行“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搭台、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营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强化金土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全面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支持,主动服务,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形成最大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对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建立专门班子和队伍,细化各级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的责任,健全和落实延伸到村组的责任体系及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农民自愿参与的试点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三方的积极性,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协调多方利益主体,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积极探索丘陵地区实施挂钩项目的最佳模式。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