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府发〔201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加强增减挂钩试点,有力促进了耕地保护,推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少数地方也出现了擅自改变拆旧已复垦耕地的农用地用途、违背农民意愿等问题,损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引导我市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运作、稳妥推进。要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要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二、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
1.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各区县要以“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村建设与产业统筹”为原则,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新村建设规划等的有机衔接,保证建新区(即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不与今后发展相矛盾,能发挥长久效应;注重与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相结合,实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的整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