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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泰宁分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泰宁分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11〕253号)


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泰宁分公司的申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拍卖行业“十二五”发展总量控制规划,经审核,同意设立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泰宁分公司,该分公司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郑建平;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1号;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壹佰万元;经营范围:承办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业务。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该分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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