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强化措施确保完成2011年节能工作目标的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11〕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节能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下半年节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1〕8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节能工作作为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当前节能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节能形势依然严峻。一是能源消费能耗反弹压力较大。去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区市和企业通过采取轮休、检修等调控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能源消耗的快速增长,但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仍然过快。2010年我市综合能源消耗为3960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84万吨标准煤,增幅为10.73%,同比增量和增幅均为“十一五”期间最高。同时,由于“十一五”末期,全市针对高耗能项目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政策,一些新建项目产能未能得到完全释放。随着“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完成,部分高耗能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这些项目产能将集中释放,带来能源消耗的急剧增长,给节能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二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较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偏高。三是有些行业产品单耗上升。由于企业出现成本上升、库存增加、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等不利情况,导致生产规模效益下降,部分行业产品单耗有所上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把节能减排作为调结构、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信心,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当前节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节能目标任务。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建筑领域要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严格施工现场和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7%以上。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分解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实施好“节能暖房”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确保完成12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推广任务,建设一批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电、光伏与LED结合照明示范项目。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交通领域要组织交通运输企业深入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实施交通运输节能示范项目,重视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交通节能技术产品。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计划,继续加大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工程建设力度,完成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积极推广甩挂运输,完善甩挂运输工作标准和流程。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开展市直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监督检查。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推进既有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年底前完成市政府集中办公区更换T5型节能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