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部分品种蔬菜免收入场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为保障首都冬季市场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经市政府批准,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部分品种蔬菜免收入场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1日,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免收部分品种蔬菜的入场费。对少量混装(不超过20%)其他蔬菜品种车辆参照整车运输执行。
二、此次免收费用的蔬菜品种包括:大白菜、土豆、洋葱、白萝卜、胡萝卜、黄瓜、西红柿、豆角8个品种。
三、入场费是指批发市场对运输指定品种蔬菜的车辆进入市场时,参照所运输蔬菜品种的预计销售额按市场规定标准所收取的费用。
四、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收费人员分品种详细登记每日免费品种蔬菜入场车辆信息、蔬菜品种、商品重量、免收金额,设立电子统计台帐。每日按品种填制当日汇总表,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
五、市工商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信息登记、汇总工作的督查与巡查。
六、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与监督检查工作。市价格监测部门加强对蔬菜批发及零售环节价格监测,强化比对分析,及时反映政策执行情况、效果及措施建议。价格检查部门结合政府免收入场费政策,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检查密度和力度,确保政府调控政策落实到位。
七、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加快研究,并在11月底前配套出台减免终端零售市场摊位费、入场费等措施,形成市区联动,确保免收政策实施效果。
八、市价格调控协调小组办公室于免收入场费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发出补偿款拨付建议函。市财政局收到建议函7个工作日内,向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指定账户拨付专项补偿款。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