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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实施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及相关企业。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1.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完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年内实现重点突破,确立新的发展优势。

  牵头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参加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口岸办、市工商局。

  实施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及相关企业。

  (三)搞好保税港区功能开发。

  32.研究制定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功能开发的政策措施,于2011年完成,并组织实施。

  33.研究制定国际贸易(含汽车贸易)、进出口商品展示展销功能开发措施,于2011年完成,并组织实施。

  34.研究制定进出口加工功能开发的推进措施,于2011年完成,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天津海关、天津外汇管理局。

  参加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及相关企业。

  实施单位:市商务委及相关企业。

  (四)离境购物退税、离区购物免税政策。

  35.研究制定东疆邮轮母港游客离境购物退税、离区购物免税政策,报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后实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天津海关。

  参加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实施单位:天津港集团、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

  (五)建立健全统计和报告制度。

  36.全面准确统计企业注册、生产经营、增加值等经济指标,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报告。

  牵头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参加单位:市商务委、市统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六)举办国际航运(东疆)论坛。

  37.从2012年起,每年定期举办国际航运(东疆)论坛。

  牵头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口岸办、市交通港口局。

  实施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七、完善保税功能,建设自由贸易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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