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研究制定简化离岸账户审批流程、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方案,报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后实施。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外汇管理局)。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海关、市国税局、市金融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工银租赁公司、民生租赁公司、中远散货公司、东疆航运交易公司、和润贵稀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滨海浩物物流有限公司等。
实施单位: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及相关财产保险公司等。
(三)人民币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
11.研究制定推进人民币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拓宽人民币流入流出渠道的政策措施,报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后实施。
12.研究制定外汇交易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试点方案,报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后实施。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外汇管理局)。
参加单位: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天津海关、市国税局、市金融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工银租赁公司、民生租赁公司、中远散货公司、东疆航运交易公司、和润贵稀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浩物物流有限公司等。
实施单位:相关金融机构及企业。
(四)人民币融资便利。
13.研究制定支持商业银行提供人民币融资便利的政策措施,报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后实施。
牵头单位:天津银监局。
参加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外汇管理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实施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中船基金等。
(五)航运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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