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为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记者部、编辑部、技术部、专题部、通联部、外宣部、总编室。核定事业编制56名(含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其中:台长 1名、副台长3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8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新闻广播、专题广播、教育广播、文艺广播、资讯服务、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播出、电视节目转播、新闻采访、对内外宣传、广告制作。
(四)将文物管理所更名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局,为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居、版权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仿制维修和文物古建筑管理;负责文物影视制品经营,文物旅游活动组织,文物咨询,博物馆的管理服务,协调文物交流,文化、文物遗产保护等工作。
(五)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为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团长1名,副团长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宣传推介地方文化产品,承办地方各类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旅游接待宣传等活动。
(六)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无线转播台,为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台长1名、副台长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发展目标、规划设计标准;负责勤丰广播电视转播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七)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为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为社会提供公益性图书借阅和情报咨询服务,竭力把图书馆办成人民的终身学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音响资料>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建设维护、文献数字化处理、图书馆学研究等工作。
(八)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为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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