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育股
组织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拟定全县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发动全县性体育竞赛活动的开展,指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体育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体育技术等级的申报、审批。指导学校体育工作,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负责传统项目学校的布局和检查评比。负责指导和协助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和老年人体育工作。负责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和场馆管理。
(六)旅游股
负责拟定全县旅游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调查、保护与开发旅游资源;负责指导全县旅游商品设计、开发及各种宣传促销活动。
(七)行政审批综合股
负责办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审批事项。
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编制24名(暂使用事业编制19名,以后在县直机关行政编制总额中逐步调剂到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7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政策法规股、执法股。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职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事业,初审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申报新办报纸、新办印刷厂、期刊、音像以及电子书报刊出版单位;查处违禁出版物,负责新闻出版市场的年检换证等。
(二)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办公室,为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调查、保护与开发旅游资源;组织开展旅游商品设计、开发及各种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乡村旅舍等级评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