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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版权局牌子,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体育事业局、旅游局职责整合划入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二)增加协调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

  (三)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四)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五)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六)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七)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八)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市场监管和应急救援职责。

  (九)协助规划部门对旅游规划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指导、审核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及重点景区(点)的规划实施及开发建设。负责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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