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2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橙色预警Ⅱ级(较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并发布橙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40升)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500人以上1500人以下(不含15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农村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黄色预警Ⅲ级(一般农村饮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并发布黄色预警:
(1)因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40升)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分散农户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农村饮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4.2.2预警发布
指挥部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突发农村安全饮水事件的类别、不同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以及影响范围,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一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因灾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挥机构报告。
5.2 Ⅰ级响应
5.2.1红色预警发布后,为Ⅰ级响应
5.2.2响应行动
由昌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根据灾情启动应急方案,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密切监视险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以及工程调度,并立即派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技术指导。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及时发布灾情通报,报道灾情及应急措施。水务部门为灾区派出送水车,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为灾区紧急调拨抗灾物资,交通部门为抗灾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抗灾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