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属海南省西部工业走廊,随着我县工业发展势头拉动着农业产业化结构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对水的需求越来迫切,但我县用水量变化幅度大,影响因素多加上境内地形条件复杂,山丘起伏,地表水开发利用条件差,工农业水利化程度较低,地表水资源利用量相对较少。
截止2008年底,全县已建成中小型蓄水工程143宗,其中:大型水库1宗,小(一)型水库9宗,小(二)型水库6宗,设计有效库容11758.6万立方米,引水工程15宗,引水流量4.23立方米/秒。设计灌溉面积22.67万亩,现有灌溉面积11.45万亩。小水电站18座,装机容量17680千瓦,已建成各类饮水工程58宗。
2.4 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2.4.1水质主要指标:用水量不达标; 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 供水保证率不达标。
2.4.2水量:海南地区以每人每天获得水量不低于40升为安全,不低于20升为基本安全。
2.4.3方便程度: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人力取水往返时间2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或垂直高差80米的情况)。
2.4.4保证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指在十年一遇的干旱年,供水水源水量能满足基本生活用量要求)。
根据饮用水安全评价指标,2008年底昌江县饮水不安全人数为2.0651万人,涉及8个乡镇182个自然村,占农村总人口的13.1%,供水保证率不达标2.0651万人。
2.5 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能力
截止2008年底,全县建成人畜饮水工程及安全饮水工程58宗,农村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达到13.4万人(含国营农场和林场),占农村总人口的86.9%。
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体系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农村安全饮水应急指挥体系结构如下:
昌江县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主管水利的副县长担任,全县8个乡镇、各供水单位、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文化广电体育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电信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98-26622813。
3.2 指挥机构与职责
昌江县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的组成由以下构成:
总指挥:吉明江县长
组 长:张力副县长
副组长:陈盛海局长
成 员:林周经、孙爱娥、符文献、翁锦辉、桂科辉、文宇光、文辉、王雄进、庞大海、孙仁信、陈东、陈泰和、林唐石、王文卿、吴传信、吴永辉、卢忠民、王传振、丁武、李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