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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2、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昌江县地处海南岛西北偏西部,地跨北纬18°53''~19°31''。东经108°38''~109°17''之间。东邻白沙县、南连乐东县、西南和东方市以昌化江为界对岸相望,西北部临北部湾、东北部隔珠碧江同儋州市相连。版图狭长,南北长75公里,东西宽平均21.5公里,辖区总面积159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总面积的34.3%,丘陵地占11.8%,台地占20.7%,河流谷地7.8%,阶地平原占22.6%,沙滩占2.8%。地势东高西低,自西北海面、海拨30米向东南逐级上升达1654米,形成西北平原,中部台地、东南山地的背山面海的地理环境。县境内海拨300米以上山峰57座,其中海拨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25多座。昌化江和珠碧江两条主要河流均流经我县境内。

  2.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共有7个镇1个乡,设有77个村民委员会、15个居民委员会、182个自然村、555个村民小组。其中少数民族自然村107个,少数民族村民小组254个。境内有1个国有农场,人口1.1646万人,有乡镇企业659家,从业人员5264人;有工业企业49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家。昌江聚居的民族主要有汉、黎、苗等三种民族,其中:汉族151458人,占总人口的62.2%,黎族90602人,占总人口37.2%,苗族248人,占总人口0.1%。壮族785人,占总人口0.3%,回族560人,占总人口0.2%。2007年底,全县人口24.7万人(包括国营农场及企业),其中:非农业人口89420人,农业人口157603人。全县土地面积1596平方公里,全县耕地面积20.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4.35亩,粮食产量54026吨,农民人均纯收入3089元。

  2.3 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地表水资源。我县多年平均降雨量1427毫米,多年平均地表径流深621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98000万立方米。保证率P=10%,径流量为167000万立方米;P=50%,径流量为89000万立方米;P=90%,径流量41000万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昌江县境内地下水资源,在昌化江出海口附近的杨柳、咸田两村周围比较丰富,其余地方贫乏,孔隙潜水天然降水渗入量一般每天15.3万立方米,年5600万立方米,可采资源均匀布井水量每天4.34万立方米,年1584万立方米;基岩裂隙水天然资源地下径流量每日21.64万立方米,年79030万立方米。地下水的水质良好,符合国家“T120-76”规定的卫生标准,山区、沿海地区地下水均可开采、打井、提水、供人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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