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上海高校与所在区县政府的合作,主动对接区县政府的发展战略,通过加强与区县的政策互动,共同建立形式多样的产学研技术联盟、设立专项资金、共建研发平台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等举措,进一步推进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
3.人事政策保障。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科委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便利可行的人事政策保障,进一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到企业兼职或全职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高校保留3%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教师全职到企业工作且人事聘用关系不变的,可保留其事业编制;教师全职到企业工作且人事聘用关系发生变动的,用“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允许其在满足学校要求下与其原所属高校重新订立人事聘用合同,恢复其事业编制。对缺编、满编的高校及时根据生师比等指标要求,科学合理地调整编制。
积极推进高校职务(称)制度改革,健全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技术转移职务(称)系列,鼓励教师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探索高校技术转移工作发展的可持续,可选取2~3所高校先行试点。优先资助青年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
结合本市地方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探索设立特聘岗位、兼职岗位的年薪制,用于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优秀研发人员,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知识服务等工作。对纳入课题制管理的建设项目,其人员经费支出可参照本市科研经费有关规定执行。
4.分配政策保障。张江园区试行的“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面向试点开展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
5.建设项目保障。优先支持知识服务团队、工程中心、产学研引导项目等建设。
6.人才培养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保平台研究生计划指标,鼓励开展联合培养。优先资助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学生实践、实习基地等。
附件2:
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规划任务书
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
|
|
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
|
|
高级战略研究中心
|
|
中心名称:
中心主任:
依托学校(盖章):
中心网址:
建 设 起 始 日 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
二O一一年十月
表一、中心人员基本情况表
中心主任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学位
|
|
联系电话(手机)
|
| 邮箱
|
|
简历
|
|
管
理
人
员
| 姓 名
| 分管工作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 位
| 职 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