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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期举办相关领域的产学研沙龙和讲习班。培育孵化新的产业,定期发布和推广新的理念,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引领和支撑相关产业的发展。
  3.高级战略研究中心
  高级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战略中心”),汇集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资源,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高层次的战略咨询,成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智库。
  除建立与服务中心和开发中心相似的实体化管理体制外,要吸引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
  建立开放合作的研究机制,设立首席特聘岗位,建立以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E研究院等研究基地为依托,知识服务团队为核心的组织运行模式。
  强化专题数据库或文科实验室的建设,创造必要的研究条件吸引高层次的专家“驻会”研究,组织开展方法论的研究,通过专门的研究团队开展专题性的咨询工作。
  要用国际标准来推进战略中心建设,加强本学科领域的国际合作,建立信息快速通报和发布机制,增强在优势领域中的“话语权”,进一步树立上海高校智库品牌。
  五、构建和完善高校技术转移体系
  1.试点推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
  整合学校现有产学研工作的管理体制,构建从知识创新-知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技术转移管理体系。
  高校要围绕实施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目标,结合本校实际,试行建立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管理体制。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职能部门和从事实施技术转移的服务实体,应着力开展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为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提供平台。加强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和双向互动,要为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政策和服务。通过与合作企业成立项目公司等形式,进行科技成果的持续研发,推进校企、校地、校校合作。
  为科技成果的孵化提供平台。倡导和鼓励高校师生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通过吸收社会资金和管理,组建科技型胚胎企业,促进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推进科技创业基地建设。加强与产业部门的协调合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推进高校的实践、实习基地的建设。
  加快推进技术成果的转移。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帮助学校教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专利查询、专利跟踪、专利获取和专利实施(转移),增强高校技术成果的有效供给。
  高校在实施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可依据张江园区试行的“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应的技术成果股权管理和分红激励政策,完善职务成果收益分配制度。鼓励技术持有人和参与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主要人员持有高校控、参股企业一定比例的股份股权,或给予技术持有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各类股权奖励和分红激励。
  2.继续推进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功能建设
  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功能化”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功能建设,建立投资多元的企业法人,实行专业化和市场化运行。聘请职业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拓展市场功能、培育主营业务,建立会员制,增加造血功能。
  培育第三方技术产权交易全程服务支撑平台。以创建集成化、全要素的技术交易全程服务平台为目标,借助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为契机,探索创立交易体制和机制,引入“做市商”理念和运作模式,培育和发展技术经纪人队伍,增强市场技术中介服务功能。
  建设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在线网。通过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载体,建立高校专家库、科技成果项目库、行业(企业)资料库、技术需求库、技术经纪人库等信息源,完善信息服务功能,不断扩容市场供需信息源,对接教育部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网,扩大市场服务辐射面。
  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应对接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对接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在技术转移中的公共服务集聚效应。
  六、立项管理
  1.高校是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的主体,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与“985”工程、“211”工程和“085”工程有机结合,由学校统一规划和管理。
  2.申报范围:上海市本科高校。
  3.根据上海和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上海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市教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确定建设项目。
  4.建设周期为2-5年,实行“2+3”的节点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建设。
  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绩效主要从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和对学校发展的贡献度二个维度来评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

研究成果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度和引领力

研究成果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

人才培养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力

对学校发展

的贡献度

学科专业的调整和优化

教师创新能力的提升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知识服务制度化建设


  七、建设经费
  市教委2011年投入8000万元,2012-2015年拟每年投入2亿元,用于市属高校平台建设。部属高校的平台建设经费从985工程、211工程市政府配套资金中予以支持。经费的使用按照《实施<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经费主要用于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知识服务、特聘岗位津贴、实验设备和日常运行、网站建设和维护、数据库和项目库建设和维护等。
  八、保障措施
  1.领导体制保障。依托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为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实施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工作。
  2.供需对接机制保障。围绕上海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点领域与行业部门共同开展重点发展领域的战略研究,确定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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