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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0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周 强  县消防大队队长

  覃 敏  县边防支队队长

  张俊杰  县武警中队队长

  翁锦辉  昌江气象局局长

  陈盛海  县水务局局长

  谭扬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符兴生  县三防办主任

  刘恩吴  七叉镇镇长

  林唐石  石碌镇镇长

  关 喻  昌化镇镇长

  吴成元  叉河镇镇长

  黎吉维  海尾镇镇长

  林美珍 十月田镇镇长

  陈左戈  王下乡乡长

  符克浪  乌烈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孙爱娥(兼)。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确定年度重点地质灾害点,圈定重点防范区;快速高效协调、指挥调度和献计献策,接到灾情汇报后,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报告,确保指挥部能及时组织实施抗灾抢险。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三个工作小组:

  1.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报组。

  由各乡镇政府、县电视台、县三防办、昌江气象局、县安监局、县国土环资局组成。监测预报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对汛期灾情进行沟通和预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布设的监测点和监测要求,安排落实各灾害隐患点的具体负责人和监测人员,由具体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及时督促、检查,搞好日常监测工作,并负责整理、分析、总结编制监测信息,及时向本乡镇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灾害易发期间,各地质灾害监测点要到位经常监测,雨天应仔细观察,大暴雨天应随时观测记录,随时报告。除此之外,要坚持按每月三次做好观测点的数字记录,定人定岗监测上报,制定速报制度,经常保持与本乡镇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出现灾情及时向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成立乡镇(农场、重点矿山企业)、村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部署本乡镇防灾工作,编制本乡镇和重要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当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乡镇(农场、重点矿山企业)、村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下属成员单位,在灾情发生时或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抢险,同时及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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