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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1.4.5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对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乡镇政府属地负责管理,县政府负责应急救助,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1.4.6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把民众参与同政府应急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系统。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是负责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助工作的全权领导机构,各乡镇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机构,各级指挥机构中的成员单位也必须根据其职能按照县级模式组建应急救援保障组织。

  应急救助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启动和临灾救助工作的指挥部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2.2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各乡镇政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三防”办、县武装部、县公安局、县边防支队、县消防中队、县武警中队、县水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畜牧局、县教科局、县监察局、县旅游局、县红十字会、昌江供电公司、县水业公司、中财保昌江分公司、中国电信昌江分公司、中国移动昌江分公司、联通昌江分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2.3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接受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助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的险情与灾情,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助工作,决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4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各乡镇政府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全县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工作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发展和救助情况、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县政府;参与地质灾害救助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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