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9年05月20日)
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的紧急应对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报救助体系,健全科学、规范的抢险救灾运行机制,保证我县应急抢险救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灾区人民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受灾区域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县区域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海岸侵蚀、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达到本预案灾害分级认定标准的,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1.4.2依法规范的原则。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政府部门、社会救助力量的应急行动,确保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
1.4.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统一高效、指挥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渠道多元,整合有序的资源保障体系;紧密协作,群专结合的抢险救助保障体系,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助工作。
1.4.4平战结合的原则。平时,由上级统一部署,实行层级管理。无灾当有灾准备,小灾当大灾预防,信息共享,筹备物资,经常演练;灾害发生时,启动指挥系统。实施灾情速报,保证信息通畅;动员社会力量,分工协作,群专结合,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