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府办[2009]33号 2009年5月6日)
根据农业部南海区(南渔政字[2009]40号)“关于二00九年南海伏季休渔工作的通告”和海南省2009年伏季休渔方案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伏季休渔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伏季休渔工作各项管理规定,营造和谐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渔民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的意识,创建有序、高效、和谐的渔业环境,促进我县海洋渔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伏季休渔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我县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二00九年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 由何顺劲(副县长)任组长,王 雄(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王南海(县边防支队副支队长)任副组长,关喻、黎积维、陈如坤、钟松金、黄亚养、李宏亮、吴学亮、谭光兴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海洋与渔业局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雄(兼),副主任黄亚养,成员:李宏亮、郭宏平、黄尚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同时,各渔业镇和村(居)委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当地伏季休渔工作的领导。县公安、边防、工商、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执行伏季休渔的各项管理规定,促使我县伏季休渔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顺利进行。
三、伏休时间与对象
(一)伏休时间
依据南海区伏休通告,今年伏季休渔时间调整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止。
(二)伏休的对象与范围
今年伏季休渔是以农业部“关于二00九年南海伏季休渔的通告”规定执行,除钓业与单层刺网作业外,其余的各类作业渔船及其码头、港口、市场、冰库、油库(船)等与伏休渔船进行加工、运输、收购、销售、贮藏和供给等相关产业或部门均列入今年的伏休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1、组织到位,模底登记。为全面地模清应休渔民、渔船情况,和伏休期间为伏休渔船提供补给、销售、加工等服务的相关部门或个人相应产业网点等情况,县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队伍,集中力量,深入渔村、港口、码头、市场、油库等渔业活动场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模底工作,为实施休渔方案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全县伏季休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