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的行为
处罚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二十四条第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初次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基准:处警告。
2、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处罚基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以暴力、威胁、结伙的方式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2)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致使活动
无法正常进行的;
(3)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造成财物受损或者他人轻微伤害的;
(4)多次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5)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九、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的行为
处罚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初次向场内投掷杂物,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基准:处警告。
2、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处罚基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向场内投掷杂物,致使造成人员轻微伤害或者财物损失的;
(2)向场内投掷杂物,造成现场秩序混乱致使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3)多次向场内投掷杂物的;
(4)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向场内投掷杂物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组织、胁迫、诱骗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行为
处罚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四十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初次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处罚基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为主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2)多次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3)组织、胁迫、诱骗多名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4)造成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身体伤害的;
(5)经制止,仍继续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十一、强迫劳动的行为
处罚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四十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