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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承质(县教科局科员)

  刘泽辉(红林农场教育科科长)

  杨永发(红林农场党政办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一)人员核查组

  组 长:黄昌雄(县编委办副主任)

  副组长:李克明(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杨建国(红林农场党政办公室主任)

  组 员:何秋群(县教科局人事股股长)

  吴山宝(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主办科员)

  杨昌霞(县编委办科员)

  (二)经费测算组

  组 长:陈 浩(县编办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学(红林农场副场长)

  成 员:王兴全(县财政局行财股股长)

  韦文涛(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何 山(红林农场财务科科长)

  黄明生(红林学校校长)

  周伟兴(红田中学校长)

  (三)资产移交组

  组 长:蔡振雄(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副组长:李 锋(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李志郁(红林农场国土科科长)

  成 员:钟 飞(县教科局勤工办副主任)

  钟兴彬(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科员)

  (四)移交监督组

  组 长:陈国斌(县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吴光文(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杜荣盖(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载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文爱兰(红林农场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将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其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互相配合,紧密协作,共同推进。

  (二)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要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原则和办法,认真细致做好农垦学校人员、资产、经费等基础数据的核查和造册登记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其规定的范围。

  (三)移交过程要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移交学校的财务监管,杜绝一切违纪现象。

  (四)移交过程中各有关方面要深入农场和学校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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