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准备。2009年3月中旬前,督导我县被查企业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2009年4月5日前)
督促和指导我县纳入检查的企业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帐、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帐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2009年4月20日前)
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由省政府组织的市县交叉普查工作。督促和指导我县被查企业备好需查相关资料,配合协助做好省交叉普查工作组的检查。
(四)复查阶段(2009年4月底前)
督促、指导被查企业配合协助由省政府组织复查各项工作。
(五)抽查阶段(2009年5月10日开始)
督促、指导被查企业配合做好由国务院抽查工作组组织的抽查工作。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2009年6月15日前)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工作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由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对库存检查结果进行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情况,要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帐实差数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对有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4月底前,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自查、交叉普查、复查工作情况。6月15日前,全面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结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