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协助各级工作组做好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等环节的检查工作,这次清仓查库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按要求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县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粮食局、农发行昌江支行等相关单位参加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日常工作。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抽调业务骨干参加省组织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业务培训。四是组织和督促本县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五是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参加省组织的市县交叉普查工作。六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七是做好本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资料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25日24时为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统一部署,以自查、交叉普查、重点复查、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1、自查。由县政府组织和督导本县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自查。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要确实做好自查工作,为下一步交叉普查、复查和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2、普查、复查。配合由省政府组织的交叉普查和复查环节的检查工作。
3、抽查。配合由国务院在县自查、省普查和复查的基础上组织的抽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和抽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
四、清仓查库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底前)
1、成立机构。2009年2月底前成立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制定清仓查库实施方案。2009年2月底完成制定我县粮食清仓查库的实施方案,并报送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2月底前,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组织参加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清仓查库培训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