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物流办《关于申报重点物流项目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凉府办函〔2011〕2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省政府物流办《关于申报重点物流项目的通知》(川物办发〔2011〕1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重点物流项目的建设工作,按时、积极推荐和申报具有影响力的重点物流项目。
二、各县市政府务必于10月28日前,将辖区内投资规模大、企业内部管理规范、项目建成后辐射面广的重点物流项目推荐上报。
重点物流项目申报材料报州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联系人:张玉宝、高海,联系电话:2162607,电子邮箱:LSSW_FZK@126.com。
三、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文字用Word文档、表格用Excel格式。
四、对各县市政府推荐上报的重点物流项目将由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交通局、州商务局联合审查后报省政府物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