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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玉府办发〔2011〕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推动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铜仁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和《玉屏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全县老龄事业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玉屏自治县老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老龄部门的安排部署,以“六个老有”为目标,在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全体老龄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老龄事业得到了健康稳步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全县人口老龄化形势

  “十二五”期间是玉屏自治县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时期,老年人口逐年上升,养老保障负担将不断加重,农村养老问题更加突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压力越来越大。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1.9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3%。其中:60岁至69岁的老年人1.0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1.45%;70岁至79岁的老年人0.81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0%;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0.1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8.7%。女性老年人口比例略高于男性,中龄和低龄老年人是主体,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问题日益突出。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时期,也是全县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面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严峻形势,按照全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力处理好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完善老年供养体系、老年服务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促进社会广泛参与,提高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综合能力,切实解决好全县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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