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资福利股(技考办)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承担工资福利改革的调研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确定、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工龄认定、享受津贴补贴及其他有关福利待遇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津贴补贴及其他有关福利待遇的审批和退休待遇的计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因公(工)死亡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五)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等审核上报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企业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审核上报工作;办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其他社会保险行政审核、审批工作;统筹执行企业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和承办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审批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劳动关系股)
综合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农民工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和用工年检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认定;负责监督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拟订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监察员、仲裁员的培训与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和企业劳动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违法案件和突出事件的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标准制度,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企业工资年报统计工作;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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