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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统筹公务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二)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三)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五)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六)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定。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员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全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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